龍政辦〔2016〕326號《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16年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16年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龍政辦〔2016〕326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龍巖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龍巖高新區(qū))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今年是國家開展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的第一年。為進一步落實《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的實施意見》(龍政綜〔2015〕100號)和《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龍巖市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龍政辦〔2016〕30號)要求,切實做好我市2016年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工作,根據(jù)《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2016年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6〕163號)精神,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安排
1.自查評分。各縣(市、區(qū))政府、龍巖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龍巖高新區(qū))管委會(以下簡稱經(jīng)開區(qū))要根據(jù)《2016年度龍巖市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評分表》(詳見附件1)確定的年度考核目標任務,完成2016年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落實情況自查報告并自評打分,附上相關文件和資料,于2017年2月20日前報市糧食局、農(nóng)業(yè)局,并抄送市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工作組(以下簡稱考核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qū))政府、經(jīng)開區(qū)管委會自查報告要全面客觀反映年度責任制落實情況,總結經(jīng)驗,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部門評審。各考核任務牽頭單位要會同配合單位,按照《2016年度龍巖市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評分細則》(詳見附件2),結合日常監(jiān)督檢查情況,對各縣(市、區(qū))、經(jīng)開區(qū)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評審打分。同時,各牽頭單位要對照省里年度考核工作通知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就我市責任制落實情況分項進行自評,形成書面報告并打分。對各縣(市、區(qū))、經(jīng)開區(qū)的評審報告和我市分項自評報告于2017年2月20日前,一并報送考核工作組辦公室。
3.考核抽查。考核工作組要根據(jù)各縣(市、區(qū))自評報告和部門評審情況,結合省考核工作組對我市的抽查情況,針對工作薄弱地區(qū)和重點問題,組成聯(lián)合檢查組赴實地進行抽查,于2017年6月底前形成抽查報告。
4.綜合評價??己斯ぷ鹘M辦公室要對牽頭單位評審意見和抽查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各縣(市、區(qū))考核等次,于2017年7月底前報考核工作組審議。
5.考核通報。各縣(市、區(qū))、經(jīng)開區(qū)考核結果經(jīng)市政府審定后,由市政府辦公室進行通報,同時抄送市委組織部,作為對各縣(市、區(qū))政府、經(jīng)開區(qū)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二、考核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qū))政府、經(jīng)開區(qū)管委會要充分認識確保糧食安全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把保障糧食安全放在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重要位置,作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務,常抓不懈,毫不動搖。要切實加強對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部署,確保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年度考核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
2.堅持客觀公正。要圍繞年度考核目標任務,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全面客觀真實反映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3.嚴肅考核紀律??己斯ぷ饕焦?、實事求是,對弄虛作假、瞞報虛報和打“關系分”“人情分”的,予以通報批評,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附件:1.2016年度龍巖市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評分表
2.2016年度龍巖市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評分細則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1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 1.2016年度龍巖市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評分表.doc
· 2.2016年度龍巖市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評分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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