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政辦〔2016〕331號《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龍巖市化解煤炭過剩產能工作機制的通知》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龍巖市化解煤炭過剩產能工作機制的通知》
龍政辦〔2016〕331號
各產煤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認真做好化解煤炭過剩產能,推進煤炭行業(yè)脫困發(fā)展,根據(jù)《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煤炭行業(yè)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6〕123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建立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的工作機制。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龍巖市化解煤炭過剩產能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謝海波(市政府黨組成員)
副組長:蘭如明(市政府副秘書長)
盧奇祥(市經信委主任)
鄭錦興(市財政局局長)
陳如冬(市煤管局局長)
成 員:孫崇雄(市公安局副局長)
陳健生(市發(fā)改委副主任)
藍東(市經信委副主任)
蘇雄豐(市財政局副局長)
章惠陽(市國土局副局長)
陳水添(市安監(jiān)局副局長)
廖英?。ㄊ忻汗芫指本珠L)
董誼良(市人社局副調研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煤管局,由廖英健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徐赤云(市財政局科長)、廖洪振(市經信委科長)、林怡(市國土局科長)、溫樹珍(市煤管局科長)。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用章時,由市煤管局代章。
二、明確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抓好煤炭去產能的各項決策部署;研究擬定全市煤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xiàn)脫困發(fā)展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組織實施全市煤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xiàn)脫困發(fā)展工作,統(tǒng)籌協(xié)調解決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及相關建議;協(xié)調解決全市煤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xiàn)脫困發(fā)展工作中的具體問題;負責領導小組會議籌備、組織和會務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市發(fā)改委、經信委、煤管局:制定我市煤炭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方案,組織協(xié)調各成員單位和相關縣(市、區(qū))推進我市煤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市煤管局負責具體推動實施工作。
市財政局:做好關閉淘汰小煤礦市級補助資金的籌集工作,會同、配合相關部門向上爭取資金;會同經信、國土、煤炭等部門制定市級資金管理使用辦法;會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省、市級補助資金和中央專項獎補資金的使用核查工作。
市國土局:組織協(xié)調化解煤炭過剩產能關閉煤礦的采礦許可證向省國土廳申請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手續(xù)及協(xié)調省國土廳盡快退還資源價款和礦山生態(tài)環(huán)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及利息。
市公安局:負責做好有關煤礦區(qū)域及場所的社會治安管理,按照職責分工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礦用火工品管理工作。
市人社局:會同市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按照“一企一策”要求,指導關閉退出煤礦企業(yè)制定人員安置方案和風險評估、應對預案等,做好關閉退出煤礦職工安置工作。
市直其他有關部門要結合職責分工,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yè)化解過剩產能實現(xiàn)脫困發(fā)展的意見》(國發(fā)〔2016〕7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煤炭行業(yè)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6〕123號)精神,推進化解煤炭行業(yè)過剩產能各項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實,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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