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發(fā)〔2013〕50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標準的通知》
瀏覽量: 時間:2020-11-21 00:22:19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標準的通知
浙政發(fā)〔2013〕50號
各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標準》(以下簡稱《實施標準》)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fā)給你們。
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實施標準》,建立健全實施情況分析制度,定期研究解決考核評價反映的問題,逐項抓好工作落實。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照《實施標準》,牽頭按年度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的具體工作,推動各級政府、各部門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確保我省法治政府建設走在全國前列,到2020年實現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標,為干好“一三五”、實現“四翻番”,建設物質富裕精神富有的現代化浙江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1日
全文及附件下載(PDF官方發(fā)布版):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浙江省法 治政府建設實施標 準的通知【提取碼: mwxb】【解壓縮密碼:www.koko36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