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辦函〔2020〕81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調整椒江河口管理界線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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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調整椒江河口管理界線的復函》
浙政辦函〔2020〕81號
臺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要求調整椒江河口管理界線的請示》(臺政〔2020〕48號)收悉,經(jīng)省政府同意現(xiàn)函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將椒江河口管理界線由小圓山至牛頭頸連線調整為北岸臨海南洋涂海塘西角(東經(jīng)121°32′49.49″、北緯28°41′27.78″)至南岸椒江十一轉角(東經(jīng)121°32′30.72″、北緯28°39′10.10″)連線。
二、你市要結合實際,在科學論證、規(guī)劃銜接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條例》等規(guī)定,劃定河道管理范圍界線,做好管理界線調整后的各項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調整椒江河口管理界線的復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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