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公告2025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公告2025年第1號
為更好發(fā)揮土地增值稅調節(jié)作用,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10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調整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預征率為零。
二、普通標準住宅預征率為1%,非普通標準住宅預征率為3%,其他類型房地產預征率為4%。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逗幽鲜〉胤蕉悇站株P于明確土地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豫地稅發(fā)〔2010〕第28號)第一條、《河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豫地稅函〔2010〕第202號)第三條關于經濟適用房預征率、《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第10號)第二條關于經濟適用房預征率的規(guī)定同時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
2025年3月25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的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更好發(fā)揮土地增值稅調節(jié)作用,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制發(fā)了《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F(xiàn)解讀如下:
一、《公告》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2024年11月13日,國家稅務總局制發(fā)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10號),將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降低了0.5個百分點。調整后,除保障性住房外,中部地區(qū)預征率下限為1%。當前,隨著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不同房地產項目的增值水平發(fā)生結構性分化,有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率下降幅度較大,有必要對我省土地增值稅預征率適時進行下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公告》將我省預征率統(tǒng)一下調0.5個百分點,即保障性住房預征率為0%,普通標準住宅預征率為1%,非普通標準住宅預征率為3%,其他類型房地產預征率為4%。
三、《公告》從什么時間開始施行?
《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指的是稅款所屬期在2025年1月1日后的按新規(guī)定申報。例如,河南省某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原普通標準住宅預征率為1.5%,非普通標準住宅預征率為3.5%,其他類型房地產預征率為4.5%。我省土地增值稅按季申報繳納,2025年1月納稅人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24年第四季度的預征稅款時,不受新政策的影響,適用原預征率;2025年4月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25年第一季度的預征稅款時,適用《公告》的預征率,分別為保障性住房零、普通標準住宅1%、非普通標準住宅3%、其他類型房地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