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稅辦發(fā)〔2021〕67號《國家稅務總局南寧市稅務局辦公室關于做好納稅信用“首違保信”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南寧市稅務局辦公室關于做好納稅信用“首違保信”有關工作的通知
南市稅辦發(fā)〔2021〕67號
國家稅務總局南寧市各縣(市、區(qū))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進稅務“放管服”改革,更好激發(fā)市場主體活力,提升市場主體的競爭力,促進信用遵從,國家稅務總局南寧市稅務局決定對轄區(qū)內企業(yè)首次產生清單中納稅信用指標扣分時予以不計入扣分處理,現(xiàn)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首違保信”內容
首違保信,是指自2021年1月1日起,納稅人首次命中《“首違保信”清單》(詳見下表)內的扣分指標且已糾正的,稅務機關輔導后調整該指標扣分值。多次命中同一指標的,僅對首次扣分情形應用“首違保信”。
《“首違保信”清單》
序號 | 指標名稱 | 扣分標準 |
1 | 010101.未按規(guī)定期限納稅申報 | 5分/次 |
2 | 010102.未按規(guī)定期限代扣代繳 | 5分/次 |
3 | 010103.未按規(guī)定期限填報財務報表 | 3分/次 |
4 | 01020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未按期抄報稅的 | 5分/次 |
5 | 010304.從事進料加工業(yè)務的生產企業(yè),未按規(guī)定期限辦理進料加工登記、申報、核銷手續(xù)的 | 3分 |
6 | 010501.未按規(guī)定時限報送財務會計制度或財務處理辦法 | 3分 |
7 | 010502.使用計算機記賬,未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tǒng)的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的 | 3分 |
8 | 010503.納稅人與其關聯(lián)企業(yè)之間的業(yè)務往來應向稅務機關提供有關價格、費用標準信息而未提供的 | 3分 |
9 | 010504.未按規(guī)定提供其他涉稅資料的 | 3分/次 |
10 | 010505.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開立(變更)賬號的 | 5分 |
11 | 020101.未按規(guī)定期限繳納已申報或批準延期申報的應納稅(費)款 | 5分/次 |
12 | 020301.已代扣代收稅款,未按規(guī)定解繳的 | 11分/次 |
13 | 020302.未履行扣繳義務,應扣未扣,應收不收稅款 | 3分/次 |
14 | 040201.應設置未設置或未按照規(guī)定設置賬簿、記賬憑證以及其他納稅資料的 | 11分 |
15 | 040202.未按照規(guī)定保管賬簿、記賬憑證以及其他納稅資料的 | 11分 |
16 | 090101.銀行賬戶設置數(shù)大于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提供數(shù) | 11分 |
二、保信方式
(一)事前宣傳
加強“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納稅信用結果應用措施及案例宣傳,進一步擴大信用管理知曉度和關注度,營造誠信納稅氛圍。鼓勵更多的納稅人主動加入培植計劃,優(yōu)化培植體驗,構筑一套指標完善、便捷高效、服務精準的納稅信用評價預警體系。
(二)事中管理
依托“信用+風險”體系建設,加強“納稅信用健康碼”的應用和對納稅人失分事項的精準推送及預扣分查詢,引導納稅人及時修正涉稅風險,避免納稅人多次因同一事項失分。
(三)事后修復
主管稅務機關要在年度評價階段主動篩選排查符合條件的“首違保信”企業(yè)及指標,對扣分置為無效處理。年度評價階段未操作處理的,評價結果發(fā)布后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納稅信用復評(核)申請表》,主管稅務機關按照復評流程進行操作處理。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簡化報送方式。對于納稅人需提交《納稅信用復評(核)申請表》處理的情形,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積極通過采取“老友幫e幫”等線上渠道接收處理,簡化納稅人提交申請表的流程。
(二)培育信用遵從。對于已經(jīng)享受過“首違保信”指標的納稅人,要更加注重精準推送提醒等各項信用培植工作,幫助其對納稅信用扣分指標及如何防范扣分風險建立科學的認知,逐漸培養(yǎng)起其良好的辦稅習慣和意識。
(三)加強分析研判。各級稅務機關在納稅信用管理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對指標的分析研判,及時總結經(jīng)驗。
國家稅務總局南寧市稅務局辦公室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