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政發(fā)〔2018〕27號《溫州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給劉小飛記個人二等功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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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給劉小飛記個人二等功的決定
溫政發(fā)〔2018〕27號
劉小飛,男,漢族,1979年2月25日出生,溫州市公安局鹿城區(qū)分局水心派出所輔警。
2017年10月12日凌晨,水心派出所接到紅色指令:立刻抓捕一名涉嫌搶劫的在逃人員。正在路面巡邏的劉小飛同志等人立即趕赴現(xiàn)場實施抓捕。在抓捕過程中,劉小飛同志與持刀嫌疑人展開殊死搏斗,身上多處被刺傷,其中頸部刀傷距離動脈僅1厘米。劉小飛同志不顧生命危險,仍帶傷拼命追趕意圖逃離的嫌疑人,并繼續(xù)與之搏斗,最后配合民警成功將該名嫌疑人抓獲。
為倡導(dǎo)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傳遞時代正能量,根據(jù)《浙江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溫州市見義勇為人員保障和獎勵實施辦法》,市人民政府決定,給予劉小飛同志記個人二等功一次。
溫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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