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規(guī)〔2023〕2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長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有效期的通知》
瀏覽量: 時間:2023-09-28 03:32:28
穗府辦規(guī)〔2023〕2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長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依據《廣東省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規(guī)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將《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guī)〔2019〕10號)有效期延長1年。執(zhí)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交通運輸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2月10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23年2月16日印發(fā)
本文鏈接:http://www.koko360.com/rule/199460.html
本文關鍵詞: 廣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