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辦函〔2017〕54號《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16-2017年度縣區(qū)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16-2017年度縣區(qū)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的通知》
延政辦函〔2017〕54號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開展縣級政府質量工作考核是實施質量強市戰(zhàn)略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快我市轉型發(fā)展、追趕超越的具體舉措。為了認真完成2016-2017年度省政府對各市區(qū)政府質量工作考核任務,加快推進質量強市建設,提升質量總體水平,依據《國務院質量發(fā)展綱要(2011-2020年)》(國發(fā)〔2012〕9號)和省、市質量工作考核辦法及評分細則(附后)有關規(guī)定,認真做好質量考核目標備案、自我評價、實地核查、綜合考核、公開通報等工作,確保完成2016-2017年度市政府對各縣區(qū)政府質量考核工作任務?,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目標備案。各縣區(qū)政府根據《延安市2016-2017年度縣區(qū)級政府質量工作考核評分細則》(以下簡稱“評分細則”),認真填寫《2017-2018年度質量工作考核量化質量目標備案表》(詳見附件),于每年6月15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版材料(加蓋縣區(qū)政府辦公章)報送市質量強市辦。
二、開展自我評價。根據《評分細則》,各縣區(qū)政府組織對本轄區(qū)上一年度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和質量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自我評價,并向市質量強市辦上報考核自評材料,具體包括自評報告冊(自評打分表、自評報告)、證明資料、質量工作考核聯(lián)絡員等情況。自評打分表以《評分細則》為基礎,增加“自評得分”、“備注”兩欄,逐條自評,在“自評得分”欄注明自評分數,在“備注”欄簡要說明得分及扣分原因。自評報告內容包括考核年度總體質量工作和考核指標完成情況、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問題、對否決事項的說明、下一步改進措施及建議等。對照《評分細則》逐條編制證明資料目錄,證明資料可以是正式文件、新聞宣傳資料、研究報告等,要求將原件掃描成電子版,按證明資料目錄順序刻錄成光盤(非公文證明材料電子版格式可以是PDF、Office、WPS、bmp、jpg、jpeg、png,公文證明材料電子版必須為PDF格式)。各縣區(qū)政府負責將2016-2017年度質量工作考核自評打分表、自評報告、證明資料目錄和考核工作聯(lián)系人員名單(縣區(qū)政府辦、縣區(qū)質監(jiān)局各1名,包括姓名、單位、職務、辦公室電話、手機、傳真、電子郵箱)匯編成冊,封面加蓋所在縣區(qū)政府辦公室公章,一式兩份,證明資料刻錄光盤2張,于每年8月15日前報送市質量強市辦,逾期不予受理。
三、加強實地核查。每年10至11月份,組織市質量強市工作推進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組成考核工作組,對各縣區(qū)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和質量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實地核查。
四、搞好綜合考核。市考核組根據各縣區(qū)自評情況、實地核查情況以及相關證據資料對各縣區(qū)質量工作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等級建議,形成綜合考核評價報告。
五、公開通報公告。質量強市工作推進委員會按程序將綜合考核評價報告報市政府審定后,在全市進行通報,并向社會公告。
市質量強市辦地址:延安市為民服務中心4號樓二樓市質監(jiān)局204室。
聯(lián)系人:劉小娜、白卉 電話:0911-2163204(傳真)。
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3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附件1:延安市2016-2017年度縣區(qū)級政府質量工作考核評分細則.doc
附件2:2017-2018年度質量工作考核量化質量目標備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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