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辦函〔2017〕214號《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啟用延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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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啟用延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延政辦函〔2017〕214號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延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章已刻制就緒,從即日起啟用,“延安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章同時作廢。
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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