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函〔2020〕215號《延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成立安塞區(qū)“11.2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成立安塞區(qū)“11.2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的通知》
延政函〔2020〕215號
市紀委監(jiān)委、市級各相關單位,安塞區(qū)人民政府、志丹縣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2日13時15分許,安塞區(qū)磚窯灣鎮(zhèn)金盆灣村G341國道1358km+500m處發(fā)生一起小型普通客車與天然氣運輸車相撞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小型普通客車4人死亡、3人受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延安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實施辦法》(延政辦發(fā)〔2017〕2號)等有關規(guī)定,市政府決定成立安塞區(qū)“11.2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對該起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組邀請市紀委監(jiān)委參與事故調查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事故調查組人員名單
組
長:仝小林 市安委會副主任、市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李江林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委
孫虎林 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玉明 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副書記
鄭艷霞 市總工會副主席
呂 寧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安塞區(qū)政府副區(qū)長、公安安塞分局局長
成 員:張步順 市應急管理局工礦商貿科科長
何建筑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科科長
霍雪梅 市總工會維權保護部部長
羅小虎 市交通運輸局安全技術科科長
白小龍 市應急管理局工礦商貿科副科長
陳偉 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稽查科科長
秦全興 市公路局質量安全科副科長
李學義 安塞區(qū)應急管理局局長
高延安 市公安局安塞分局交警大隊大隊長
邀請人員:喬俊 市監(jiān)委委員
李旭 市紀委第三監(jiān)督檢查室主任
二、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
(一)查明事故發(fā)生的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查明事故發(fā)生的整個經過,核清傷亡人數,按照有關規(guī)定,計算出車輛損失、公路設施損失、醫(yī)療救治費用、善后處理費用和賠付金額等事項,確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二)查明事故原因。從駕駛員、車輛、道路、管理和涉及企業(yè)五個要素入手,通過查閱資料、現場勘查、檢驗檢測、科學計算、反復論證,針對道路運輸管理各個環(huán)節(jié)深入查找事故原因,查清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
(三)認定事故性質和分清事故責任。認定事故性質,確認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和直接責任人、主要負責人、重要責任人以及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
(四)依法提出對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根據事故性質、事故責任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紀律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人提出移交司法機關、黨紀和政務處分等處理建議,對相關責任單位提出取消或暫停相應資質、行政處罰等處理建議。
(五)總結事故教訓。針對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
(六)完成事故調查報告。調查報告主要包括:事故涉及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事故責任人、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七)統一發(fā)布事故調查工作相關信息。按照信息公開有關規(guī)定,由事故調查組組長或組長授權發(fā)布事故調查工作相關進展情況、階段性成果。
事故調查組下設技術組、管理組、綜合組、責任追究組
四個工作小組,其他調查人員,由事故調查組根據調查工作
需要在事故調查組成員單位抽調。
三、事故調查組工作小組人員名單
(一)技術組
組 長:李江林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委
副組長:何建筑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科科長
成 員:高延安 市公安局安塞分局交警大隊大隊長
(二)管理組
組長:孫虎林 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副組長:鄭艷霞 市總工會副主席
劉玉明 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副書記
成 員:霍雪梅 市總工會維權保護部部長
羅小虎 市交通運輸局安全技術科科長
白小龍 市應急管理局工礦商貿科副科長
陳偉 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稽查科科長
秦全興 市公路局質量安全科副科長
王 博 市應急管理局主任科員
(三)綜合組
組 長:孫虎林 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副組長:呂 寧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安塞區(qū)政府副區(qū)長、公安安塞分局局長
成 員:張步順 市應急管理局工礦商貿科科長
白小龍 市應急管理局工礦商貿科副科長
李學義 安塞區(qū)應急管理局局長
張 偉 安塞區(qū)應急管理局主任科員
(四)責任追究組
組長:喬俊 市監(jiān)委委員
成 員:李 旭 市紀委第三監(jiān)督檢查室主任
南延平 市應急管理局科員
四、事故調查組工作小組主要職責
(一)技術組職責。主要負責調查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具體任務如下:
(1)負責事故現場勘察,搜集事故現場相關證據,并形成現場勘查報告;
(2)查明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應急救援、應急處置、信息報送等情況;
(3)查明事故涉及別克商務車、天然氣運輸車輛人員等基本情況;
(4)查明事故涉及別克商務車、天然氣運輸車輛的審批、改裝等情況;
(5)查明事故責任車輛駕駛人的培訓、考試、發(fā)證等環(huán)節(jié)情況;
(6)查明事故路段生命防護工程、標識標志設置、施工、竣工驗收等情況;
(7)查明事故直接原因、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8)提出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初步意見;
(9)提出預防事故的針對性措施;
(10)查明其他與直接原因有關的情況以及技術方面的間接原因;
(11)形成技術組調查報告并提交事故調查組審議;
(12)完成事故調查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管理組職責。在技術組工作的基礎上,主要負責事故間接原因調查,具體任務如下:
(1)查明事故涉及相關單位的基本情況;
(2)查明事故涉及監(jiān)管部門和相關企業(yè)管理職責落實情況,收集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資料;
(3)初步分清相關單位和人員承擔的事故責任;
(4)對安全監(jiān)管方面的間接原因進行分析、認定;
(5)針對事故暴漏出的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和防范措施;
(6)形成管理組調查報告并提交事故調查組審議;
(7)完成事故調查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綜合組職責。主要負責事故調查工作的綜合協調,統籌做好調查組各項工作,具體任務如下:
(1)負責調查組會議籌備、紀要和認定情況的督辦;
(2)負責各工作小組和有關方面的組織協調工種、保障、督辦會議決定事項、信息發(fā)布,新聞宣傳工作;
(3)對事故調查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參加各種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
(4)參與其他工作小組的調查并掌握工作進度;
(5)負責事故有關情況的續(xù)報;
(6)收集、整理和保管所有取證材料;
(7)分析、研究調查取證資料,起草有關匯報材料;
(8)查明事故發(fā)生后信息接收、流轉與報送情況、相關職能部門協調聯動情況;
(9)撰寫事故調查報告并提交事故調查組審議;
(10)完成調查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責任追究組職責。主要負責在技術組、管理組工作基礎上對事故責任進行追究,具體任務如下:
(1)查明事故涉及負有監(jiān)管職責的政府和有關監(jiān)管部門相關監(jiān)管人員履行安全職責情況,并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倒查、認定和取證工作;
(2)對事故責任人所應承擔的責任進行劃分認定;
(3)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形成責任追究意見并提交事故調查組審議。
五、事故調查后勤保障
安塞區(qū)、志丹縣政府要成立專門機構,妥善處理善后事宜,并提供事故調查所需的辦公、食宿、車輛等后勤保障,確保事故調查順利進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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