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自然資規(guī)〔2020〕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強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強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桂自然資規(guī)〔2020〕6號
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儲量評審機構:
為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管理若干事項的通知》(自然資辦發(fā)〔2020〕26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0〕966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服務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0〕710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桂自然資規(guī)〔2020〕1號),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現就加強我區(qū)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儲量評審備案管理的重要性
(一)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是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落實礦產資源國家所有的法律要求、履行礦產資源所有者職責,依申請對申請人申報的礦產資源儲量進行審查確認,納入國家礦產資源實物賬戶,作為國家管理礦產資源重要依據的行政行為。加強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管理,對推進礦產資源權益制度改革,規(guī)范礦業(yè)權管理具有重要意義。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落實經費,切實組織好儲量評審備案管理工作。
二、實行儲量評審備案分級分類管理
(二)按礦業(yè)權登記、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權限開展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工作。自然資源部負責石油、烴類天然氣、頁巖氣、天然氣水合物、放射性礦產、鎢、稀土、錫、銻、鉬、鈷、鋰、鉀鹽、晶質石墨等14種重要戰(zhàn)略性礦產的儲量評審備案工作;自治區(qū)自然資源廳負責能源礦產、金屬礦產、水氣礦產中除自然資源部出讓登記權限之外的礦產、自治區(qū)和設區(qū)市自然資源部門已頒發(fā)勘查許可證的礦產和海砂、磷、螢石礦產以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油氣和放射性礦產資源除外)的儲量評審備案工作;設區(qū)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除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廳出讓、登記礦種外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工作。
(三)廣西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負責開展自治區(qū)本級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設區(qū)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直接組織開展評審備案工作,也可組建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開展評審備案工作或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委托技術單位開展評審備案工作,采用委托方式的應明確委托事項、責任義務等。專家評審費等與組織評審有關的全部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三、調整儲量評審備案范圍
(四)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評審備案的范圍包括探礦權轉采礦權、采礦權變更礦種或范圍、非油氣礦產在采礦期間累計查明礦產資源量發(fā)生重大變化的(變化量超過30%或達到中型規(guī)模以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等情形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
(五)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評審的范圍包括財政出資查明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作為礦業(yè)權出讓、出讓收益評估處置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
(六)礦業(yè)權人因勘探、生產、轉讓、閉坑,以及上市融資等需要須開展儲量評審,且不涉及國家權益處置的,可自行委托技術單位或聘請自然資源系統(tǒng)儲量評審專家提供技術服務,評審結果可作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開展礦產資源儲量統(tǒng)計分析的參考依據。
(七)建設項目壓覆非重要礦產資源,建設單位與礦業(yè)權人對壓覆礦產資源有異議的,雙方可委托技術單位或聘請自然資源系統(tǒng)儲量評審專家評審。
四、整合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tǒng)計事項
(八)簡化評審備案環(huán)節(jié)。將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環(huán)節(jié)合并為評審備案,評審備案登記內容融入礦產資源儲量信息表。
(九)取消壓覆礦產資源儲量登記。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通過后,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直接將相關信息錄入礦產資源儲量數據庫,并將審批結果告知建設單位和相關礦業(yè)權人,壓覆重要礦產資源批復文件作為轉發(fā)用地批復及供地的條件;壓覆非重要礦產資源的,查詢結果由建設單位提交用地報批材料時一并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直接作為辦理用地手續(xù)的依據。
(十)加強儲量評審備案成果統(tǒng)計和信息公開。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按評審備案權限,根據礦產資源儲量信息表將評審備案結果及時納入礦產資源儲量數據庫,按季度通過網站向社會公開除涉及國家秘密外的評審備案信息。
五、提高儲量評審備案服務水平
(十一)調整儲量評審備案申報途徑。申請人提交電子版由政務大廳自然資源政務服務窗口通過自治區(qū)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申報。評審終止通知書、評審意見書、備案告知書由評審機構負責郵寄申請人,減少申請人往返次數。建立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查詢服務系統(tǒng),及時在網站或相關政務網站上線運行,方便建設單位在項目選址論證期間通過互聯(lián)網預查詢,優(yōu)化調整項目選址。
(十二)壓縮評審備案時限。自評審備案受理之日起,50個工作日內完成礦產資源儲量報告審查備案,30個工作日內完成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報告審查備案。儲量報告、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報告提交單位按專家意見補正修改時限分別為20個工作日、7個工作日,報告補正修改的時間不計入評審備案時限。首次申請評審備案的礦產資源量或儲量規(guī)模達大型,非油氣礦產累計查明礦產資源量或儲量變化量達到大型,以及評審備案過程中存疑的,評審機構應組織現場核查,并形成現場核查報告。
(十三)推進評審備案過程公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建立專家?guī)臁⒅贫ㄔu審備案服務指南,明確評審備案受理層級、受理礦種、申報材料清單以及容缺情形;對接和依托自治區(qū)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提供儲量評審備案查詢服務。申請人在自治區(qū)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辦理儲量評審備案事項申請后,可通過廳網站查詢評審備案進度、備案流程、工作規(guī)范和監(jiān)督渠道等情況。評審機構應健全工作規(guī)程,明確評審組織程序、評審專家選取、評審、修改、出具意見書、備案各節(jié)點時限和評審備案過程中的轉外掛起情形。
六、明確儲量評審備案受理條件和終止情形
(十四)凡申請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的申請人,應在礦業(yè)權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縣級以上政府相關部門原因導致過期除外)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申請、礦產資源儲量信息表和符合相關標準規(guī)范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以及相關附件。
(十五)終止評審或評審備案情形包括不屬于評審備案范圍或權限,送審報告內容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上次評審備案不予通過且未完成相應修改再次申請,評審過程中存在補正修改時間超時限,補正修改材料經專家審查不合格,申請人提出終止評審等。
(十六)不予通過評審或評審備案的情形包括申請資料失實、弄虛作假,報告采用的工業(yè)指標不合理,地質勘查及研究程度達不到相應勘查階段要求,開采技術條件、礦石加工技術性能研究或綜合勘查綜合評價不能滿足相應階段工作要求,資源量儲量估算結果嚴重錯誤等。
(十七)經查實申請材料不真實或存在弄虛作假的,已通過評審備案或評審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撤銷評審備案結果,評審機構應撤銷評審意見書。
七、規(guī)范儲量評審結果運用
(十八)達到勘探程度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可作為儲量規(guī)模達中型以上的煤礦、采用地下開采方式的儲量規(guī)模達大型的金屬礦山建設設計的地質依據;達到普查程度以上(含)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可作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礦山建設設計的地質依據;其他礦種詳查以上(含)程度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可作為礦山建設設計的地質依據。
八、構建儲量評審備案誠信體系
(十九)實行報告質量評分制度和誠信記錄制度。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評審機構應組織評審專家按照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對礦產資源儲量報告進行評分,評分結果由同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年度在本級網站向社會公告。報告質量等級達不到優(yōu)秀的,不予推薦申報評獎。
(二十)實行評審機構抽查通報制度。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以搖號方式隨機抽查政府委托評審機構年度內完成評審備案的報告,并將抽查結果在同級網站公開。評審機構不按照相關規(guī)定開展審查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其進行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暫停其審查業(yè)務。評審機構應制訂評審業(yè)務質量管理體系,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送上一年度開展儲量評審備案執(zhí)行情況。
(二十一)實行評審專家日常評議和年度考核制度。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評審機構應制定日常評議和年度考核內容,按照評分標準對評審專家進行評分;實行評審專家?guī)於ㄆ诟轮贫?,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評審專家清退出專家?guī)臁?br />
(二十二)實行誠信懲戒制度。申請人、勘查單位、儲量報告編制單位和個人、評審專家和評審機構在野外工程施工、樣品采集、樣品測試、工業(yè)指標論證、儲量報告編制、組織評審等過程中存在偽造、隱瞞資料、弄虛作假、不按相關技術規(guī)范或程序執(zhí)行等情形的,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guī)定屬于失信行為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將其行為信息記入自然資源社會信用信息系統(tǒng),并及時將信息移交同級自然資源執(zhí)法部門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涉及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
本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五年?!稄V西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工作規(guī)則(試行)》(桂國土資規(guī)〔2016〕8號)同時廢止,以往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查詢服務系統(tǒng)和儲量評審備案查詢服務系統(tǒng)由自治區(qū)自然資源廳統(tǒng)一制作和推廣應用。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自然資源廳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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