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206號《國家文物局關于明長城烽火臺建設控制地帶內元山330千伏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意見的函》
國家文物局關于明長城烽火臺建設控制地帶內元山330千伏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意見的函
文物保函〔2020〕1206號
甘肅省文物局:
你局《關于呈報元山330千伏輸變電工程涉及明長城烽火臺建設控制地帶設計方案的請示》(甘文局發(fā)〔2020〕108號)收悉。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明長城烽火臺建設控制地帶內實施元山330千伏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
一、所報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結合圖紙補充說明創(chuàng)智西路與許家莊子烽火臺遺址的位置關系,并進一步明確項目具體建設內容,嚴格控制文物保護區(qū)劃內的建(構)物的數量和規(guī)模,水泵房、出入口和臨時建筑應遠離烽火臺遺址,盡可能減小項目對文物及其環(huán)境風貌的擾動。
(二)變電站和鐵塔外觀設計應與烽火臺遺址周邊環(huán)境相協調;強化變電站外圍綠化遮蔽措施,并在烽火臺保護范圍之外設置綠化隔離帶;補充文物保護區(qū)劃內的鐵塔基礎開挖施工方案。
(三)加強施工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施工范圍和強度,補充文物本體監(jiān)測措施、臨時性保護措施和應急預案,確保文物安全。
二、請你局組織專業(yè)考古機構對擬建項目相關區(qū)域做進一步的考古調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發(fā)掘,考古發(fā)掘項目需另行填報考古發(fā)掘申請書。
三、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根據以上意見對所報項目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guī)定,履行相應審批手續(xù)后實施。
四、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的全程監(jiān)管,組織專業(yè)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有文物遺存等重要發(fā)現,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組織研究,提出調整方案。
專此函復。
國家文物局
2020年12月7日
本文鏈接:http://www.koko360.com/law/95838.html
本文關鍵詞: 文物保函, 國家文物局, 明長城, 烽火臺, 控制, 地帶, 千伏, 輸變電, 工程, 建設項目, 意見, 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