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治欠辦發(fā)〔2020〕1號《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學習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通知》
《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學習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通知》
國治欠辦發(fā)〔2020〕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19年12月30日以國務院令第724號公布,將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稐l例》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為實現根治欠薪目標提供了堅實的制度支撐和法律保障。為做好學習宣傳《條例》工作,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條例》頒布的重大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要求抓緊制定專門行政法規(guī)。《條例》是我國第一部保障農民工工資權益的專門性法規(guī),把近年來行之有效的治理欠薪制度進行了法律化、集成化、系統(tǒng)化,在制度上一體設計,監(jiān)管上整體聯動,懲處上剛性有力,構建起系統(tǒng)完備、科學規(guī)范、運行有效的根治欠薪制度體系。《條例》彰顯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視,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fā)展思想的具體實踐,是根治欠薪問題、筑牢民生底線、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重大舉措,開啟了依法治欠的新階段。各地區(qū)、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條例》實施的重大意義,加強《條例》學習宣傳工作,為全面實施《條例》打下基礎,維護好農民工工資報酬權益,進一步增強農民工群體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入開展《條例》學習宣傳工作
(一)切實抓好學習。各地區(qū)、各成員單位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專題學習活動,通過條文釋義、專家解讀等方式,全面了解《條例》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則,準確把握《條例》總體框架、主要內容、相關要求。各地區(qū)、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要先學一步、學深一層。要組織本地區(qū)、本系統(tǒng)有關工作人員通過多種方式逐條學習《條例》,堅持條文規(guī)定與工作實踐相結合,深入理解《條例》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之間的內在聯系和辯證關系,融匯貫通、學以致用。
(二)認真組織培訓。各地區(qū)、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條例》培訓工作,列入培訓計劃,制定培訓方案,注重線上培訓與線下培訓有機結合,開展多形式、分層次、全覆蓋的專題培訓,提高執(zhí)法能力。根據當地疫情防控情況,各省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適時組織各成員單位、地市級領導小組負責同志和有關同志開展線上培訓或線下培訓;市縣級領導小組要組織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和相關監(jiān)管人員開展培訓,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各類企業(yè)負責人、勞資管理人員開展培訓,增強用人單位知法尊法守法意識,依法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對各省級人社廳局分管負責同志、勞動保障監(jiān)察等有關處室負責同志開展線上培訓;地方各級人社部門要積極利用線上培訓資源對下一級人社部門分管負責同志和勞動保障監(jiān)察等執(zhí)法人員開展培訓。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工業(yè)和信息化、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等部門要對本系統(tǒng)有關負責同志、監(jiān)管人員開展培訓。
(三)大力開展宣傳。各地區(qū)、各成員單位要組織《條例》普法宣傳活動,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通過開辟專欄、制作宣傳網頁、播放宣傳片等形式,向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廣泛宣傳《條例》和其他保障工資支付法規(guī)政策,發(fā)揮拖欠農民工工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促使用人單位自覺履行工資支付法律責任,引導農民工理性維權,為《條例》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qū)、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統(tǒng)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根治欠薪工作,把全面貫徹實施《條例》作為根治欠薪工作主線,結合本地實際,盡快研究制定年度學習宣傳工作方案。要對標對表,抓緊梳理現行政策文件,對與《條例》規(guī)定不一致的,及時組織修訂。要樹立底線思維,對學習宣傳貫徹《條例》中出現的重大輿情以及因欠薪引發(fā)的群體性事件或極端事件,及時穩(wěn)妥處置,并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各地區(qū)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fā)揮統(tǒng)籌協調作用,把督促檢查工作貫穿于《條例》實施的全過程,對工作不得力、不落實的,予以通報,督促整改。
請于3月20日前,將學習宣傳工作方案報我辦。
國務院根治拖欠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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