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關于同意命名揚州市為“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的公告》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16年第1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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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總局關于同意命名揚州市為“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的公告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16年第130號
質檢總局關于同意命名揚州市為“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質量發(fā)展綱要(2011-2020年)》,推進質量強國建設,根據《爭創(chuàng)“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活動指導意見》(國質檢質〔2012〕179號),經揚州市政府積極創(chuàng)建,江蘇省質量強省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審查推薦、專家組考核驗收并向社會公示,同意命名揚州市為“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示范期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特此公告。
質檢總局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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