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建設〔2022〕205號《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2022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的通知》
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2022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的通知
辦建設〔2022〕205號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質量強國戰(zhàn)略,加強水利建設質量工作,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fā)展,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fā)〔2013〕47號)要求,我部定于2022年8至11月開展2021-2022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以下簡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二、考核內容
考核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水利建設質量工作情況,基礎分為100分,分為質量管理工作、質量提升工作、其他扣分項和否決項三部分。詳見《2021-2022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評分細則》(見附件1)。
三、考核組織
考核工作由水利工程建設司牽頭,監(jiān)督司、部建設管理與質量安全中心和各流域管理機構配合。
(一)自我評價。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jù)《2021—2022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評分細則》,結合本地區(qū)水利建設質量工作實際開展自我評價,于2022年7月31日前將自評報告報水利工程建設司。
(二)開展考核。水利部組成考核組,對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實地考核,并隨機抽查2個在建水利工程,對其質量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和質量工作效果進行現(xiàn)場考核。
安全度汛監(jiān)督檢查、水利工程質量監(jiān)督和日常監(jiān)督檢查情況、質量管理水平進步三項考核指標由監(jiān)督司和各流域管理機構根據(jù)日常監(jiān)督檢查和平時掌握情況進行賦分。
四、有關要求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考核的各項準備工作,確??己斯ぷ魅〉妙A期效果。請各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明確考核工作的聯(lián)系部門和聯(lián)系人,并推薦1—2名建設管理部門或質量監(jiān)督機構從事質量管理工作的業(yè)務骨干(副處級或副高級職稱以上)作為考核備選專家,于2022年7月31日前將“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聯(lián)系部門、聯(lián)系人及專家推薦表”(見附件2)報水利工程建設司。
五、聯(lián)系人
水利工程建設司:張 昕 韓緒博
電話:010-63202982、2688
傳真:010-63202949
郵箱:jss@mwr.gov.cn
監(jiān)督司:王瑞
電話:010-63202665
部建設管理與質量安全中心:潘義為 李成業(yè)
電話:010-63204104、4329
水利部辦公廳
2022年7月6日
附件
1:2021-2022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評分細則
2: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聯(lián)系部門、聯(lián)系人及專家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