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937號《國家文物局關于崇壽寺塔建設控制地帶內蒲城縣中心廣場改造項目意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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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于崇壽寺塔建設控制地帶內蒲城縣中心廣場改造項目意見的函
文物保函〔2021〕937號
陜西省文物局:
你局《關于崇壽寺塔建設控制地帶內“蒲城縣中心廣場”改造項目的請示》(陜文物字〔2021〕75號)收悉。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崇壽寺塔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蒲城縣中心廣場改造項目。
一、對所報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一)完善現狀勘察。結合歷史文獻、照片等補充擬建區(qū)域歷史格局研究。
(二)進一步優(yōu)化設計方案。根據區(qū)域歷史肌理和氛圍優(yōu)化建筑布局,適當縮減建筑體量、高度。優(yōu)化建筑造型、色彩,立面主色調不得采用土黃色;深化沿文廟一側及各單體建筑間的綠化景觀設計;明確相關考古遺跡保護與展示措施。
(三)深化文物影響評估。補充從解放路望向崇壽寺塔的視線分析。
二、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根據以上意見對所報項目進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有關法規(guī),履行相應審批手續(xù)后實施。
三、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的全程監(jiān)管,組織專業(yè)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發(fā)現重要文物遺存,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護措施。
專此函復。
國家文物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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