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動〔2010〕9號《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guī)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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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參謀部 總政治部 總后勤部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關(guān)于頒發(fā)《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guī)定》的通知
2010年3月19日 參動〔2010〕9號
各軍區(qū),各軍兵種,軍事科學(xué)院,國防大學(xué),國防科技大學(xué),武警部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公安廳(局)、民政廳(局)、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局、勞動、保障)廳(局)、征兵辦公室:
為做好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現(xiàn)印發(fā)《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guī)定》,望認(rèn)真貫徹執(zhí)行。
總參謀部 總政治部 總后勤部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