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廳發(fā)〔2021〕1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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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人社廳發(fā)〔2021〕1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大中小學教材建設的意見,加強黨對教材工作的全面領導,建立健全技工院校和職業(yè)培訓教材管理制度,切實提高教材建設水平,我部制定了《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1年2月19日
附件(PDF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技工院校教 材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提取碼: 5pcs】【解壓縮密碼:www.koko360.com】